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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决?

时间:2025-02-22|栏目:桐庐刑事律师|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被告缺席调解无效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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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庭审理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需要注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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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应当准予离婚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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