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桐庐刑事律师

行政单位能否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2025-02-23|栏目:桐庐刑事律师|
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需注意: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其他。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法律依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台海新闻网 平潭新闻网 头条新闻网 房产资讯网 新闻评论网 经济资讯网 天津城建网 天津新闻网 国际新闻网 全球新闻网 时事热点网 张家口健康网 沧州财经网 环球新闻网 热点新闻网 黄河评论网 吕梁热点网 吉林资讯网 蚌埠新闻网 旌德新闻网 东至新闻网 怀宁新闻网 宿松新闻网 安徽国企网 武汉热点网 武汉民生网 武汉城区网 长江时评网 国际热点网 国内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