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挂名股东在法人非法集资中的责任?
时间:2025-02-22|栏目:桐庐刑事律师|
挂名股东的责任就是需要对于未缴足出资的股东的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个人行为,还是法人行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
下一篇:暂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2/22 集体起诉烂尾房子,大概要花费多少钱?
- 02/22 我的车辆大本被抵押贷款公司弄丢了,我该如何
- 02/22 股骨头坏死低保能报多少
- 02/22 发现全款购买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有哪
- 02/22 我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遇到阻碍,律师能提供
- 02/22 不赡养老人的女儿,回家后能否主张土地分割权
- 02/22 律师让签委托书有风险吗?
- 02/22 伤残鉴定两次等级不一样费用有谁出
- 02/22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支付宝余额宝可以正常转账
- 02/22 西安国信小额贷款app要我走流水才能贷款四万,
- 02/22 女方提出离婚,他能否要求女方支付损失费?
- 02/22 地板砖质量问题判断
- 02/22 不服二审民事判决如何申请再审
- 02/22 手机换屏零件被换
- 02/22 补办出生证明是否要去出生医院
- 02/22 录音发朋友圈会侵权吗
- 02/22 小车带三个大人两个小孩算超员吗
- 02/22 遇到无住房问题且村干部不理,我应该向哪个部
- 02/22 司法冻结银行卡能重新开户吗
- 02/22 网贷偿还困难,有哪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