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桐庐刑事律师

婚约财产纠纷,哪些证据是必要的?

时间:2025-02-22|栏目:桐庐刑事律师|
婚约财产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1、婚姻介绍人(媒人)的证言以及当事人亲属、朋友等证言。2、给付或者定下婚约的录音录像。3、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过户记录等。只要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且能证明其真实性,就应当采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对方过错的证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照片、证人证言、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过错方自己写的一些类似于悔过书之类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吉林法治网 大同资讯网 朔州资讯网 教育资讯网 生态文明网 消费者保障网 经济评论网 石家庄资讯网 保定新闻网 天津资讯网 邯郸资讯网 银行新闻网 社会观察网 国际新闻网 廊坊新闻网 衡水新闻网 财经新闻网 黄山新闻网 厦门要闻网 山西综合网 阳泉新闻网 吕梁环保网 大同民生网 吉林民生网 蒙城新闻网 岳西新闻网 安徽民生网 安徽教育网 武汉经开区新闻网 社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