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桐庐刑事律师

无住房的宅基地被国家收走,会有补偿吗?

时间:2025-02-22|栏目:桐庐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会不会被收走,要分情况来看:该块宅基地属于“一户多宅”范畴,该块宅基地闲置2年及以上(含2年),村庄整治或者新农村建设。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是“一户多宅”这样的违规情况,国家要求宅基地收回都以尊重农民为原则。对于长期闲置宅基地的,各地首先应该是引导农民以有偿退出或者是宅基地流转的方式来解决,这样也能一举多得,农民还能获得一份额外收入。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对于宅基地的补偿参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吉林时政网 黄冈新闻网 社会新闻网 泉州资讯网 食品行业网 旅游资讯网 期货资讯网 新闻评论网 石家庄资讯网 体育新闻网 国际新闻网 时尚生活网 探索发现网 承德新闻网 社会民生网 河北要闻网 国内新闻网 吉林资讯网 埇桥区新闻网 凤阳新闻网 郎溪新闻网 广德新闻网 太湖新闻网 合肥园区新闻网 正能量网 安徽国企网 安徽教育网 武汉生态网 武汉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