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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已故,定期存款到期如何无身份证取款?

时间:2025-04-15|栏目:桐庐刑事律师|
存款人已故,可凭死亡证明等文件办理定期存款支取。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继承权证明文件(如遗嘱、公证书等)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银行在审查手续齐全后,应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提醒:若银行拒绝办理或手续复杂难以解决,可能表明问题较为严重,应及时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进一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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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1.若选择公证方式,继承人需携带存款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将审查材料并出具公证书。继承人持公证书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2.若选择诉讼方式,继承人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继承权。法院将组织庭审,审查继承人资格及遗产分配情况,并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继承人持法院文书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3.在特殊情况下,如银行对公证书或法院文书有疑问,可能还需进一步核实或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此时,继承人应积极配合银行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以完成取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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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看,处理已故存款人定期存款取款问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二是通过法院进行遗产继承诉讼,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确认继承权。选择方式:若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无异议,且能顺利收集到所需证明材料,公证方式可能更为快捷;若存在争议或难以收集材料,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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